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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水产科学研究所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3-06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为农业发展提供科学研究及技术检测服务;开展水产科研、技术推广、技术服务和培训;开展水产养殖及病害研究、防治;开展淡水鱼良种繁殖、引种和新产品研究开发,水产品质量安全研究;开展渔业资源调查、研究和评估;承担长江中上游濒危水生动物物种科学研究,保护抢救开发利用;依据相关资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等工作,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检测及农产品“三品一标”环境检测和产品检测。

    (二)单位构成。我所下设办公室、财务科、科技科、中心实验室和科研示范基地五个部门。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95.94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895.94 万元,比2017年减少34.18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488.94 万元,比2017年减少76.18万元,主要原因是调减退休人员支出并纳入社保统一发放,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等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407.00万元,比2017年增加42.00 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应用研究科研课题,主要用于科研基地运行,长江鲟、大鲵、胭脂鱼等珍稀鱼类种质资源保护,为保护长江生态环境及土著鱼类物种开展长江及其支流渔业资源环境调查研究,开展凹尾拟鲿的移养驯化人工繁殖技术研究,大鳍鱯、黄颡鱼全雄性研究,为保障水产品安全及养殖水体环境进行水产养殖微生物制剂研究等重点工作。

    重庆市水产科学研究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一致。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10.00 万元,与2017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没有安排支出;公务接待费5.00 万元,与2017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00万元,与2017年持平;2018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0.00  万元、无政府采购工程预算、无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407.00万元。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