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等文件要求,现将进入面试人员资格复审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23 年 6 月 26 日至 6 月 28 日。
二、受理地点
地 点:重庆市水产科学研究所
通讯地址(邮编):重庆市江北区红石路6号重庆市水产科学研究所办公楼4楼401办公室(400020)
电 话:02367885693
联系人:黄杰
三、相关资料及要求
(一)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本人符合招聘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符合招聘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供本人签名、就读高校签章的《重庆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报名推荐表》(附件8)及成绩单,并最迟于2023年7月31日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符合招聘条件的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相应学历认证的,可提供国内正规翻译机构或公证机构出具的入学证明、所学专业及课程(含各学期成绩单)的翻译材料,并最迟于2023年7月31日前向招聘方提供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相关认证材料。
(四)考生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应在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时向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附件9)。未按规定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五)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自行放弃面试的,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特此通知
重庆市水产科学研究所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