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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水产科学研究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8-25

 一、  部门基本情况

    重庆市水产科学研究所隶属于重庆市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重庆市农垦局),是重庆唯一的一个市级水产科研机构,以从事淡水渔业的应用研究为主,兼开发、推广、普及新技术的渔业科研单位,位于重庆市江北区红石路6号(红旗河沟转盘处)。水产科学研究所前身是1958年成立的重庆市长寿湖水产科学研究所,为长寿湖渔场所属企业研究所。1984年11月因事业发展以及地方经济需要,经重庆市政府批准成为正县级事业单位,升格为市级水产科学研究所,2011年市编办批复为公益二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13年7月市编办批复增挂重庆市农垦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2016年3月市编办核定编制34人,现实有在编职工29人,退休职工35人。

    (一)职能职责。为农业发展提供科学研究及技术检测服务;开展水产科研、技术推广、技术服务和培训;开展水产养殖及病害研究、防治;开展淡水鱼良种繁殖、引种和新产品研究开发,水产品质量安全研究;开展渔业资源调查、研究和评估;承担长江中上游濒危水生动物物种科学研究,保护抢救开发利用;依据相关资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等工作,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检测及农产品“三品一标”环境检测和产品检测。

    (二)机构设置。重庆市水产科学研究所下设办公室、财务科、科技科、中心实验室和科研示范基地五个部门。

    1.办公室职能职责:日常事务;劳动人事;档案管理;安全工作;党务工作。

    2.财务科职能职责:日常财务管理;资金管理;资产管理;承办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3.科技科职责:科技发展;科研项目(课题);科技评估与认证;科技推广;科技档案管理。

    4.中心实验室职能职责:实验分析;承担或配合科研课题的实施;标本制作;实验室日常管理。

    5.科研基地职能职责:科研试验示范工作;鱼类生物的储养及生物资产管理;生产经营管理;安全工作。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2,079.37万元,支出总计2,079.37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536.27万元、增长34.75%,主要原因是:

    1.收入总额增加536.27万元: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比2015年减少86.14万元,其他收入比2015年减少204.37万元,事业收入比2015年增加106.31万元,2016年末结转结余比2015年初增加720.47万元。

    2.支出总额536.27万元:2016年科学技术支出比2016年增加333.3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9.2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增加8.19万元,农林水支出增加176.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3.14万元,年末结转结余6.17万元。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1,691.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38.18万元,占61.38%;事业收入208.40万元,占12.32%;其他收入444.85万元,占26.30%。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1,681.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0.08万元,占34.49%;项目支出1,101.78万元,占65.51%。

    本部门2016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86.54万元,较上年减少1.40万元,主要原因是加快了上年结转和本年下达资金使用进度。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038.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6.14万元,下降7.66%。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了20.07万元,项目支出减少了106.2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5.72万元,增长32.68%。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15.72万元,农业处追加2016年职业年金7.25万元(渝财农[2016]395号),退休职工补发了2016年1-9月养老保险金5.47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40.00万元,其中:教科文处追加基本科研业务费140万元(渝财教[2016]101号),市科委追加实验室能力提升条件专项资金100万元(渝科委发[2016]121号)。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09.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0.95万元,增长23.34%。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82.1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增加74.79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7.32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08.8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6.77万元,增长28.98%。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46.7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增加29.6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17.09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80.03万元。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支出444.25万元,占44.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97.82万元,主要原因是使用了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及本年追加专项经费;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83.61万元,占18.1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6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2月份新增1名退休人员,及退休人员2016年10月补发了1-9月养老保险金;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74万元,占1.46%,与年初预算数持平,农林水支出340.30万元,占33.7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5.93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项目支出专项资金结转;住房保障支出26.33万元,占2.6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20万元,主要原因是使用了上年结转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29.2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88.12万元,较上年增加74.79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工资支出增加27.79万元,社会保障费支出缴费基数调整、支医保垫底资金增加34.60万元,退休支出新增1名退休人员及退休新增社会养老保险金部分增加9.25万元,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支出增加3.15万元。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退休支出、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41.09万元,较上年增加7.32万元,主要原因是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等有所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培训费、邮电费、咨询费、维护维修费、手续费、公务接接待、公务车运行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9.7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5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11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增加0.16万元,公务接待费下降0.01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84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科研基地工作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6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12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车于2011年7月购置,车龄较长维护费用增加;公务车2016年运行里程较2015年增加。

    公务接待费4.9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市内同行,相关业务部门考察调研、检查指导工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8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1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下降。

因公出国境和公车购置费均为零,上年也无相应支出,2016年年初未安排预算.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6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39批次,32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6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49.94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8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本单位为科研事业单位,按照部门决算口径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78.46万元,比2015年增加829.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0.3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13.46万元。政府采购货物160.32万元支出主要用于采购长江名优鱼类研发平台建设仪器设备;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13.46万元主要是重庆市三峡库区特种经济鱼类生态繁育基地建设工程公开招标。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6年对一般公共预算涉及的科研项目专项资金实行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300万元,占年初一般公共预算的38.34%。通过绩效评价结果显示,各项目均达到设定的绩效目标。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7632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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